吉林市局积极开展《吉林省邮政条例》学习宣贯工作

日期:2024-12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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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,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,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,维护用户和邮政、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,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。近日,吉林市局组织辖区寄递企业负责人对新修订《吉林省区邮政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进行学习。

吉林市局全面解读了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、制度架构、修订内容对比、条款释义等,重点围绕规划与建设、邮政服务、快递服务、促进发展、安全保障、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个方面对《条例》进行详细讲解,并强调各企业要加强宣贯学习,注重教育培训确保层层传达到位,将《条例》有关要求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认真遵照执行。

吉林市局表示,下一步,将有效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,持续有效开展《条例》落实工作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初审:傅尧  复审:万昌  终审:王思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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