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奖励机制织密寄递渠道安全防线

日期:2026-10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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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,严防禁止寄递及临时管制物品流入寄递渠道,有效防范化解寄递领域安全风险,近日,吉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出台了《吉林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》,进一步织密寄递渠道安全防线。

 《办法》明确了举报范围与奖励对象,细化了举报条件与不予奖励情形,制定了举报奖励原则和奖金来源,规定了举报与奖励工作流程。同时,《办法》对举报和奖励全过程中的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。

 《办法》的出台,将更广泛地引导社会公众、寄递服务使用者和从业人员更加主动参与寄递渠道安全管理,进一步提升寄递行业安全水平,对企图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。

 

   初审:刘彦喆  复审:王传华  终审:王思博

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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